有關公職人員及其配偶或共同生活知家屬、二親等以內親屬擔任地區義勇消防總隊長及相關職務,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適用疑義乙案。
發佈日期 :
2019-09-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9-09
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5日臺教政(一)字第1080129974號函辦理,來文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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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育部108年9月5日臺教政(一)字第1080129974號函辦理,來文詳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