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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業經訂定發布
發佈日期 :
2020-03-2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3-23
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19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24990號函辦理。
教育部函.pdf
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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