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修正案,自111年1月18日施行
發佈日期 :
2022-02-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2-07
一、依教育部111年1月21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07700號書函轉知。
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於111年1月18日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
三、檢附原函,請參閱。
二、「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於111年1月18日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
三、檢附原函,請參閱。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