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第6點修正案
發佈日期 :
2022-02-2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2-23
一、依教育部111年2月21日臺教人(二)字第1110017814號書函轉知。
二、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第6點,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2月18日總處培字第1113024341號函修正。
三、本次修正係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發布,刪除申請延後分配訓練之次數限制,並分別放寬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期限為15日。詳細修正內容請參閱附件。
二、公務人員高普初等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配作業規定第6點,業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2月18日總處培字第1113024341號函修正。
三、本次修正係為配合「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發布,刪除申請延後分配訓練之次數限制,並分別放寬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期限為15日。詳細修正內容請參閱附件。
瀏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