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之投保單位或政府應負擔之眷屬人數為0.57人,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發佈日期 :
2022-08-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8-03
- 依教育部111年8月2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74437號書函轉知。
-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全民健康保險第1類第1目至第3目被保險人所屬之投保單位或政府負擔之眷屬人數為0.57人,並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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