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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合作社法施行細則第13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2年9月18日以台內團字第11202817451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 2023-09-2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9-22
一、 依教育部112年9月21日臺教人(五)字第1120092589號書函轉知。
二、旨揭修正係為配合合作社理事或監事實務上主動發起召開理事會或監事會所需,明確規範理事或監事主動召開理事會或監事會之時機及相關程序,並為尊重合作社自主自治。
三、 檢附原函,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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