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生技新藥相關政府研究機構及研究人員認定原則」,業經行政院與考試院於112年11月23日以院臺經字第1121032497A號與考臺銓一字第11207001351號會銜令廢止,並自同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3-11-2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11-29
一、 依教育部112年11月28日臺教人(二)字第1120116111號書函轉知。
二、 檢附原函,請參閱。
二、 檢附原函,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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