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人事室
Menu
回首頁
網站導覽
聯大首頁
聯大Facebook
Top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法令宣導
教育部函釋有關教師於未滿65歲前申請教師資格審定,審查完成後已屆齡退休,是否符合送審資格一案
發佈日期 :
2021-04-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4-20
教育部110年3月23日臺教高(五)字第1100027942號函轉知
教育部110年3月23日臺教高(五)字第1100027942號函.pdf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