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員赴大陸地區相關規定及維護自身權益,注意事項及執行細節,請同仁依規定辦理
	
		
 		
		
			發佈日期 :
			 2019-02-0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5-28 
		
		
		
		
		
	
	
	
	
   公務員赴大陸地區相關規定及維護自身權益,注意事項及執行細節略以:
一、各機關公務員赴大陸地區,應按其身分屬性、職務列等之規定辦理赴陸事宜,並於返台上班一星期內,填具返臺意見反映表。
二、另有關公務員得否赴大陸地區兼職、兼課之疑義,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尚不得兼任其他國家官方之職務,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亦同。
三、公務員差勤管理應增列大陸地區選項。各機關應不定期派員抽查所屬機關公務員出勤差假及管理情形,同時一併抽查赴陸請假是否依規定辦理。
四、開上情形若有違失情事,將依相關法令懲處。
	
	
	
一、各機關公務員赴大陸地區,應按其身分屬性、職務列等之規定辦理赴陸事宜,並於返台上班一星期內,填具返臺意見反映表。
二、另有關公務員得否赴大陸地區兼職、兼課之疑義,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尚不得兼任其他國家官方之職務,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職務亦同。
三、公務員差勤管理應增列大陸地區選項。各機關應不定期派員抽查所屬機關公務員出勤差假及管理情形,同時一併抽查赴陸請假是否依規定辦理。
四、開上情形若有違失情事,將依相關法令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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