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機關學校因業務需要辦理非屬文康活動性質之各項活動,得為經核予公假之參加人員投保平安保險乙案
發佈日期 :
2019-02-0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5-28
- 有關各機關學校因業務需要辦理非屬文康活動性質之各項活動(觀摩、研習及標竿學習等),在不重複保險及給與之原則下,得為經核予公假之參加人員投保平安保險,所需經費於各機關學校年度預算相關科目項下支應。
- 詳如件檔。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