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保-眷屬喪葬津貼
發佈日期 :
2019-03-0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6-01
一、請領資格: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已為出生登記但未滿 25 歲之子女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致死亡者。
二、計算標準:按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保險俸(薪)額計算。
三、給付標準:
- 父母、配偶:3個月
- 12歲以上未滿25歲子女:2個月
- 已為出生登記但未滿12歲子女: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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