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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保-眷屬喪葬津貼

發佈日期 : 2019-03-0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6-01

 

一、請領資格: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已為出生登記但未滿 25 歲之子女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致死亡者。

二、計算標準:按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保險俸(薪)額計算。

三、給付標準:

  • 父母、配偶:3個月
  • 12歲以上未滿25歲子女:2個月
  • 已為出生登記但未滿12歲子女: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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