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教人員子女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之規劃且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得否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一案
發佈日期 :
2024-05-2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5-27
- 依教育部113年5月27日臺教人(五)字第1130054892號書函轉知。
- 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公教人員子女於修業年限內就讀大學校院科系屬學、碩一貫之規劃且同時具備學士及碩士雙重學籍,如就讀之學期係修讀碩士班學程且僅繳交碩士班學雜費(如就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醫師科學家組第五年),尚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至其他在修業年限內就讀之學期,如係修習學士班課程並繳交學士班學雜費(如就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醫學系醫師科學家組第六年、第七年),仍得依規定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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