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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書函,有關「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3年5月15日以台內移字第11309334541號令修正發布

發佈日期 : 2024-06-2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6-25
  1. 依教育部113年5月31日臺教人(三)字第1130051695號書函轉知。
  2.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部分規定,業經內政部於113年5月15日以台內移字第11309334541號令修正發布。
  3. 旨揭規定修正係行政院於112年12月5日公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目及其主管機關」,為配合辦理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人員(含離職或受委託、補助、出資終止人員)之建檔管制及申請進入大陸地區事宜,爰修正旨揭作業規定,並增訂是類人員之建檔名冊及赴陸申請表。

臺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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