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涯發展與諮商輔導中心誠徵專業輔導人員
發佈日期 :
2024-11-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11-18
一、 依據: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相關規定辦理。
二、 應徵資格及名額:
1. 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諮商、輔導、社工、社會相關系所畢業等相關碩士。
2. 具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照。
3. 具大專校院諮商輔導實務及行政經驗者尤佳。
4. 名額:教育部補助計畫之專業輔導人員2名。
5. 本職缺擇優正取2名。
三、 工作內容:
1. 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測驗實施及解釋、緊急個案危機處理
2. 班級輔導、全校學生三級心理衛生預防輔導工作推廣
3. 規劃與執行院系之學生輔導工作
4. 專案計畫(含教育部計畫)之申請、執行及評估
5. 其他諮商輔導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四、 薪資福利:依據國立聯合大學校務基金人員薪資標準,碩士學歷且具心理師、社工師證照者以37,765元起敘,並支領專業津貼7,000元,共計44,765元/月。
五、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位。
六、 工作期間:自起聘日起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成績合格,再予續約。
七、 工作地點:國立聯合大學(苗栗市南勢里聯大二號,八甲校區、二坪山校區)。
八、 應徵辦法:
1. 請備齊履歷自傳(含照片)、國立聯合大學甄選專業輔導人員報名表(詳見下表)、工作經歷證明、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專業證照影本及其他諮商工作有益審查之相關資料。
2. 以掛號寄至「360苗栗市南勢里聯大二號 國立聯合大學生涯發展與諮商輔導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業輔導人員」。
3. 截止收件日期:113年11月25日(一)(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經錄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甄審成績未達標準者得從缺。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九、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應送資料證件:
(一)履歷表及自傳
(二)國立聯合大學甄選專業輔導人員報名表(含照片)。
(三)具結書及同意書。
(四)學經歷證書及專業證照影本。
(五)工作能力佐證之其他資料。
十、 聯絡人:陳玟芝 小姐,聯絡電話037-381252。
十一、電子信箱:jolin@nuu.edu.tw
十二、面試日期: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通知進入第二階段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資格
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十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四、備註: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二、 應徵資格及名額:
1. 具備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諮商、輔導、社工、社會相關系所畢業等相關碩士。
2. 具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照。
3. 具大專校院諮商輔導實務及行政經驗者尤佳。
4. 名額:教育部補助計畫之專業輔導人員2名。
5. 本職缺擇優正取2名。
三、 工作內容:
1. 個別諮商、團體諮商、心理測驗實施及解釋、緊急個案危機處理
2. 班級輔導、全校學生三級心理衛生預防輔導工作推廣
3. 規劃與執行院系之學生輔導工作
4. 專案計畫(含教育部計畫)之申請、執行及評估
5. 其他諮商輔導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四、 薪資福利:依據國立聯合大學校務基金人員薪資標準,碩士學歷且具心理師、社工師證照者以37,765元起敘,並支領專業津貼7,000元,共計44,765元/月。
五、 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位。
六、 工作期間:自起聘日起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成績合格,再予續約。
七、 工作地點:國立聯合大學(苗栗市南勢里聯大二號,八甲校區、二坪山校區)。
八、 應徵辦法:
1. 請備齊履歷自傳(含照片)、國立聯合大學甄選專業輔導人員報名表(詳見下表)、工作經歷證明、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專業證照影本及其他諮商工作有益審查之相關資料。
2. 以掛號寄至「360苗栗市南勢里聯大二號 國立聯合大學生涯發展與諮商輔導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專業輔導人員」。
3. 截止收件日期:113年11月25日(一)(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經錄用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甄審成績未達標準者得從缺。另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九、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應送資料證件:
(一)履歷表及自傳
(二)國立聯合大學甄選專業輔導人員報名表(含照片)。
(三)具結書及同意書。
(四)學經歷證書及專業證照影本。
(五)工作能力佐證之其他資料。
十、 聯絡人:陳玟芝 小姐,聯絡電話037-381252。
十一、電子信箱:jolin@nuu.edu.tw
十二、面試日期: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通知進入第二階段面試,面試日期另行通知,資格
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十三、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四、備註:本校將依規定查閱應徵人員有無「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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