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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宣導
教育部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七點、第十一點」,並自109年7月17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0-08-0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8-06
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4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104676號函辦理。
教育部函.pdf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七點、第十一點.pdf
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第四點、第七點、第十一點修正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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