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人事室
Menu
回首頁
網站導覽
聯大首頁
聯大Facebook
Top
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
首頁
法令宣導
教職員在職繳付退撫基費用溯自110年1月1日起,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發佈日期 :
2022-01-1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1-24
依教育部111年1月18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00627號書函轉知。
臺教人(四)字第1110000627號.pdf
臺教人(四)字第1110004388號.pdf
瀏覽數: